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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忆中的爱情与婚姻
文/秦巴山人
生活,总是有得有失。心情郁闷的时候,我告诉自己:也许换一扇窗户,就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;也许换一种心境,就能拥有不一样的心情。
2004年7月,当工作诸多不顺的时候,我选择按下了“暂停键”,停下来歇歇脚,仔细欣赏身边不一样的“风景”。那时候,28岁的我正好遇见了25岁的她。没有想象中浪漫的情节,只是被她的“与众不同”吸引:白衣胜雪,容颜倾城,那种清冷的气质,犹如天山雪莲,令人自惭形秽……就是她了!“三千弱水”我只取那“一瓢”。一切自然而然,爱情的“小火苗”越烧越旺。因为她顾忌“同事恋爱”影响不好(单位貌似也有“明文规定”),我更担心有人伺机捣乱,
所以我们的约会如同当年“地下党”接头一样神秘,不敢见光;下班之后,只需一个眼神,彼此心领神会:老地方,不见不散。
哪知好景不长,我被单位的一纸《调令》派往西藏项目。尽管先前非常向往拉萨,但那时的我真不想去。相隔万里之后,仿佛明白了一个道理--“距离产生美”,互相之间总有说不完的相思苦,随便打个电话都没下过半个钟头,手机短信也发到手抽筋,更不要提上班偷偷摸摸地聊QQ了。当然,幸好有她的精神支持,否则突如其来的“高原反应”,我是怎么也抵抗不了,也不想抵抗。单位的长途电话费与手机短信费与日俱增,也不知道那些日子给电信部门做了多少贡献,如果有评奖的话,“年度最佳消费者”非我莫属。
九月份她过生日的时候,我托单位比较“靠谱”的同事帮忙订了一大束“玫瑰花”,趁她不注意的时侯,突然给她一个Surprise!后来在电话里听她讲到当时“脸红心跳”的尴尬场面时,我仿佛看到了她心动的样子,听到了她愉悦的心声。
年前的时候,我终于回来了。我们瞬间又进入了“你浓我浓”的蜜月期。年底回家后,我们见了双方父母,父母都很通情达理,毕竟彼此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,男当婚女当嫁,一切顺理成章,水到渠成。
2005年上半年,我们东拼西凑,加上先前攒的钱和去西藏的工资补贴,又问亲戚朋友借了几万,买了一个70多平的两居室,终于安居乐业,在古城有了自己的家,我俩几乎喜极而泣。
2005年10月,我们高高兴兴地到民政局领取了《结婚证》。年底的时候,单位已是摇摇欲坠,即将面临关停。我们没有通知一个同事,只是邀请了家人与好友在大明宫附近的“小可以”酒楼举行了婚礼。虽是同乡,但我们老家相隔约100公里,所以过年的时候,我们又分别在各自的老家办了酒席。
婚姻就是如此奇妙,让两个素昧平生的人与两个毫不相干的家庭紧紧地联系在一起,密不可分,并且从此有了牵挂。
回头想想,人生也不过如此。该放下时就放下,你才能够腾出手来,抓住真正属于你的快乐和幸福。树木把枯黄的落叶放下,长出一个美丽的春天;苍穹把灰色的云翳放下,才有一个灿烂的晴空。当我放下沉重的郁结,豁然拥有了一个灿烂的明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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